重大活动食品安全保障专职队伍服务项目需求公示
项目名称 | 重大活动食品安 (略) * 服务项目 | 采购类型 | 服务类 | ||||||||||||||
采购人名称 | (略) (略) | 采购方式 | 单 * 来源 | ||||||||||||||
财政预算限额(元) | *** . * | ||||||||||||||||
项目背景 | 近年来,我局每年承担国家、省、市组织的各级重大活动保障工作近百项。 (略) (略) 《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规范》的要求, * 级重大活动以及在必要情况下,特别是党和国家领导人食品安全保障工作中需实施食品安全快检,确保食品安全。鉴于 * 级重大活动、党和国家领导人食品安全保障工作的政治影响大、保密需要和及时落实的工作特性,根据《 (略) 关于 * 年 (略) 市政府采购有关事项的通知》(深财规〔 * 〕2 号)和《 (略) 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 (略) 的规定,重大活动食品安 (略) * 服务项目拟采用单 * 来源采购的方式,委托 (略) 市计量质 (略) 承接此项目。 | ||||||||||||||||
投标人资质要求 |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其它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等法人证明扫描件,原件备查)。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参与本项目投标前 *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 (略) 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 * 十 * 条第 * 款的条件;参与政府采购项目投标的供应商未被列 (略) 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 (略) 为记录名单。(以上内容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注:“信用中国”、“中 (略) ”以及“ (略) 市政 (略) ”为供应商信用信息的查询渠道,相关信息以中标通知书发出前的查询结果为准 | ||||||||||||||||
服务类清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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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技术要求 | ( * )实质性响应条款
1.服务地点: (略) 市内,每次任务根据实际工作要求确定具体工作地点。 2.服务方案: (1)根据监督管理级别制定重大活动食品安全督导工作方案,成立食品安全督导工作小组,制订具体督导工作计划和日程。 (2)制定全市重大活动餐饮单位评估方案,成立专家组,制订具体的评估计划,对全市重大活动餐饮提供者的从业人员和对重大活动 (略) 全面评估指导,更新重大活动保障单位名录(预计完成 * 家次)。 3.服务人员: (1)按照监督管理级别,确定督导措施,安排2名(或以上)政治素质合格、具有专业督导业务能力的食品安全驻点督导人员,开展有关食品安全监督监督管理工作。在重大活动前准备好相关的车辆、证件、照像机等工具。 (2)根据全市重大活动餐饮单位评估方案,成立专家组,每家重大活动餐饮单位评估专家不少于5名。 4.服务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重大活动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试行)》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承检单位组织有关专业人员根据《 (略) 市重大活动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驻点督导工作实施细则》制订的具体督导工作计划和日程。 5.服务内容: (1)驻点督导。 (略) * 负责重大活动开始前、活动中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主要包括:监督管理前期的核资质(资质检查)、 (略) (场所检查)、检功能(功能检查)、督制度(制度检查),以及活动期间的审菜单(菜单检查)、鉴物料(物料检查)、视过程(过程检查)、察留样(留样检查)等工作。 (略) * 根据重大活动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需要,选派2名或2名以上督导人员,对食品加工制作过程的各 (略) 动态监督,填写检查笔录和督导意见书,防范食品加工制作不规范引起的食品安全风险。 协助开展食品安全事故调查。重大活动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期间, (略) 发生食物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时,督导人员应依法 (略) 门报告,组织封存可疑食品、原料、加工用具、设备设施、 (略) 等前期调查工作,协助、 (略) 门开展食品安全事故调查。 (2)专家组根据评估方案,对全市重大活动餐饮提供者的从业人员和对重大活动 (略) 全面评审,指出存在问题,提出整改建议,更新重大活动保障单位名录(预计完成 * 家次)。 6.信息上报: (略) * 应及时汇总监督管理任务工作开展情况,专家组及时汇报重大活动餐饮单位的评审结果, (略) 。 7.总结分析: 承检单位应严格按照督导工作计划和重大活动餐饮单位评估和培训工作计划开展相关工作,及时总结工作情况,做好数据统计和信息汇总,撰写政务消息,并于活动结束3个工作日内完成工作总结, (略) 。 8.工作程序 (1)承检机构负责提 (略) 需的交通工具,完成并积 (略) * 年度工作及全市重大活动餐饮单位评估项目工作。 (2)承检机构应于规定日期内,按要求寄送上报结果和相关资料。 9.服务要求 (1)承检机构应按照专业操守尽职尽责,根据《 (略) 市重大活动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驻点督导工作实施细则》开展督导工作。 (2)承检机构对督导工作和评估的真实性负责,由于虚假、错误检验数据和结论而给被检验人造成损失的, (略) 会带来不良影响的,承检机构应当负责赔偿,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3)涉及督导和评 (略) 情况包括数据及结果,承检机构必须保密,不得向除委托方外的任何单位与个人透露情况。 (4)承检机构应积极配合委托方开展抽检及售后工作,应安排专人与委托方联系,并提供手机、邮箱等联系方式,必要时应在 * 分钟内及时响应委托方需求。 | ||||||||||||||||
商务需求 | ( * )实质性响应条款
1.服务地点: (略) 市内,每次任务根据实际工作要求确定具体工作地点。 2.服务方案: (1)根据监督管理级别制定重大活动食品安全督导工作方案,成立食品安全督导工作小组,制订具体督导工作计划和日程。 (2)制定全市重大活动餐饮单位评估方案,成立专家组,制订具体的评估计划,对全市重大活动餐饮提供者的从业人员和对重大活动 (略) 全面评估指导,更新重大活动保障单位名录(预计完成 * 家次)。 3.服务人员: (1)按照监督管理级别,确定督导措施,安排2名(或以上)政治素质合格、具有专业督导业务能力的食品安全驻点督导人员,开展有关食品安全监督监督管理工作。在重大活动前准备好相关的车辆、证件、照像机等工具。 (2)根据全市重大活动餐饮单位评估方案,成立专家组,每家重大活动餐饮单位评估专家不少于5名。 4.服务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重大活动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试行)》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承检单位组织有关专业人员根据《 (略) 市重大活动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驻点督导工作实施细则》制订的具体督导工作计划和日程。 5.服务内容: (1)驻点督导。 (略) * 负责重大活动开始前、活动中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主要包括:监督管理前期的核资质(资质检查)、 (略) (场所检查)、检功能(功能检查)、督制度(制度检查),以及活动期间的审菜单(菜单检查)、鉴物料(物料检查)、视过程(过程检查)、察留样(留样检查)等工作。 (略) * 根据重大活动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需要,选派2名或2名以上督导人员,对食品加工制作过程的各 (略) 动态监督,填写检查笔录和督导意见书,防范食品加工制作不规范引起的食品安全风险。 协助开展食品安全事故调查。重大活动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期间, (略) 发生食物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时,督导人员应依法 (略) 门报告,组织封存可疑食品、原料、加工用具、设备设施、 (略) 等前期调查工作,协助、 (略) 门开展食品安全事故调查。 (2)专家组根据评估方案,对全市重大活动餐饮提供者的从业人员和对重大活动 (略) 全面评审,指出存在问题,提出整改建议,更新重大活动保障单位名录(预计完成 * 家次)。 6.信息上报: (略) * 应及时汇总监督管理任务工作开展情况,专家组及时汇报重大活动餐饮单位的评审结果, (略) 。 7.总结分析: 承检单位应严格按照督导工作计划和重大活动餐饮单位评估和培训工作计划开展相关工作,及时总结工作情况,做好数据统计和信息汇总,撰写政务消息,并于活动结束3个工作日内完成工作总结, (略) 。 8.工作程序 (1)承检机构负责提 (略) 需的交通工具,完成并积 (略) * 年度工作及全市重大活动餐饮单位评估项目工作。 (2)承检机构应于规定日期内,按要求寄送上报结果和相关资料。 9.服务要求 (1)承检机构应按照专业操守尽职尽责,根据《 (略) 市重大活动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驻点督导工作实施细则》开展督导工作。 (2)承检机构对督导工作和评估的真实性负责,由于虚假、错误检验数据和结论而给被检验人造成损失的, (略) 会带来不良影响的,承检机构应当负责赔偿,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3)涉及督导和评 (略) 情况包括数据及结果,承检机构必须保密,不得向除委托方外的任何单位与个人透露情况。 (4)承检机构应积极配合委托方开展抽检及售后工作,应安排专人与委托方联系,并提供手机、邮箱等联系方式,必要时应在 * 分钟内及时响应委托方需求。 | ||||||||||||||||
评标信息 | 该项目已获批通过单 * (略) 采购。 | ||||||||||||||||
其他 | |||||||||||||||||
附件 | 项目需求方案.docx |